轉發 | 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定額動態調整的通知(第42期)
粵標定函〔2025〕18號
各有關單位:
我站組織專家研析了近期收集的定額動態調整意見建議,現將《廣東省通用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相關調整內容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本調整內容與我省現行工程計價依據配套使用,除合同另有約定外,已經合同雙方確認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不作調整。執行中遇到的問題,請通過“廣東省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—AI+專家定額解答系統”向專家預約咨詢或留言咨詢中及時反饋。
附件:《廣東省通用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動態調整內容
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
2025年8月12日
附件:《廣東省通用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18)》動態調整內容